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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租房稅?又是雷聲大雨點小 |
瀏覽數:2614次 加入日期:2010/9/15 |
核心提示:上周福州省住建廳下發《關于做好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辦理流動人口暫住證(居住證)與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。以及按現行私房租賃稅征收租房稅。但小編認為在納稅者不響應,征收者不主動,協助者不積極的情況下,房屋租賃稅恐怕再次遭遇“卡脖路”。 沒法循規蹈矩 有法難依 今年上半年,福州城區房屋租賃市場成交業務總體較去年同期增加了兩到三成,其中第二季度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一倍。福州城區房租價格二季度的月均環比漲幅達10%至12%,部分區域房屋租金漲幅均超過了30%。在遏制瘋狂上漲的房租面前,福州市房管部門坦言的確“很無力”。而這樣的尷尬除了在無力遏制房租漲勢方面,在征收房租稅上一樣很無奈。【福州房租漲勢來得太兇猛 市場監管毫無招架之力】 征房租稅意味將被漲房租? 網友猴哥反應,按照目前的征稅標準,月租金在1000元以下的,只征收4%的房產稅,雖然只有40元每月,但是問題不少。首先房東在定價方面有絕對的優勢,特別是現在房源緊張,好房難尋,搬家也非易事。如果房東被征房租稅,要求漲房租我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被迫接受。每月多出的40元,勢必要求我們承擔。羊毛出在羊身上,最后受害的還是我們承租人。【福州出租房備案聯動暫住證 保護租戶租權】 地下出租誰監管?
雖然目前有這么一個稅種,但小編發現很少有人主動上繳,也少有人上門征稅。房屋租賃市場長期以來監管缺失,個人房屋租賃稅幾乎淪為一紙空文。福州大部分房東與租客甚至都不知道還有這樣一個稅種。小編詢問了周邊租房朋友,大家都表示除了每月上繳水電費、物業費之外,房租稅基本是聞所未聞,更別要上交了。 那么,這筆費用到底是由誰征收呢?據了解通常情況下必須依靠稅務部門、街道辦事處、工商、公安等多部門的密切配合。而征稅的基礎必須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,如今雖然房管部門將與相關部門聯合,委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(站)辦理,但在實際的生活中,依然難以執行。一來主動來登記備案的外來人員少之又少,二來實際摸查房租租賃也存在操作難度。 另一方面是“租”是“借”全由房東決定,如果雙方達成“共識”,“互惠互利”也無人知曉?再者就算被發現逃稅,又由誰來強制征收?硬是不繳,恐怕也沒有查,沒人罰。 小編認為,出臺這樣的一條細則,不如務實些,盡快完善房屋租賃市場管理的制度建設。政府部門應該對房屋租賃市場加強監管。如今房屋租賃市場的數據信息都掌握在房產中介手中,信息的不透明、不對稱,連遏制房租上漲的民生問題都無力應對,更別提征收房租稅了。小編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口號少一些,行動多一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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